為持續提升銀行間債券市場主承銷商執業水平,推動市場高質量發展,根據相關自律規則,近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以下簡稱“交易商協會”)最新發布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一般主承銷商2024年度主承銷業務執業情況市場評價結果。結果顯示,72家被評價對象涵蓋了全國展業銀行、地方展業銀行和證券公司三類。其中中國銀行、寧波銀行、中信證券等17家金融機構獲評A類,江西銀行、吉林銀行、東莞農商行3家銀行被定為D類。
據悉,2024年一般主承銷商執業情況市場評價對象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一般主承銷業務資格的72家主承銷類會員,開展主承銷業務未滿一年的不評定分檔結果。全國展業銀行有26家,其中A類7家,C類2家,B類17家。地方展業銀行28家,其中A類5家,B類18家,C類2家,D類3家。證券公司18家,A類5家,B類10家,C類3家。
具體來看,7家全國展業銀行A類是:中國銀行、中信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農業銀行。5家地方展業A類銀行是:寧波銀行、江蘇銀行、杭州銀行、徽商銀行、青島銀行。5家證券公司A類是:中信證券、中金公司、國泰海通、中信建投、招商證券。
劃為D檔的江西銀行、吉林銀行、東莞農商行3家地方展業銀行在被考察時主要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業務能力較弱,剔除余額包銷后的主承銷金額和主承銷發行人家數同時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場后10%分位數;二是業務合規性較差,受到警告及以上的自律處分;三是存在其他交易商協會認為應當劃為D檔的情形。
除公布一般主承銷商執業情況市場評價結果外,交易商協會此次還進行了特色主承銷商的評價。其中,價值發現能力方面,中信建投證券、工商銀行、中信證券、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較為突出;普惠能力方面,中國銀行、中金公司、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浙商銀行較為突出;開創能力方面,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較為突出;服務對外開放能力方面,中國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中信證券較為突出。招商銀行是唯一一家獲評全部四類特色主承銷商的機構。
了解到,2023年以來,交易商協會探索建立主承銷商日常評價機制,通過對市場覆蓋度、業務能力和質量、業務合規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形成A、B、C、D類結果,旨在引導主承銷商提升綜合執業能力,推動市場從“規模驅動”向“能力驅動”轉型。
去年10月,修訂后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會員市場評價規則》(以下簡稱《評價規則》)發布。根據《評價規則》,主承銷商分為一般主承銷商和專項主承銷商。市場評價包括申請從事承銷相關業務的市場評價(以下簡稱“首次評價”)和日常評價。其中,首次評價旨在將“有能力、有意愿”的機構有序引入市場,主要考察承銷商的展業基礎、展業能力、市場參與度等情況;日常評價更像是一次全方位“體檢”,主要考察承銷商的業務表現、業務質量、參與市場建設和研究創新以及遵守市場秩序和交易商協會自律規則的情況等。
“本次完善日常評價機制的總體思路是:進一步突出日常評價對發行定價、承銷做市聯動能力的引導重點,鼓勵差異化發展;完善退出機制設計,讓長期展業不積極、合規性較差的機構及時退出,實現主承銷商隊伍的動態調整。”交易商協會此前在相關通知中寫道。具體而言,《評價規則》對長期展業不積極的機構建立退出機制,在日常評價中增設D類,明確連續2年認定為D類的機構將取消業務資格,進一步提升主承銷商整體執業能力。
據悉,評價結果發布后,交易商協會建立了“一機構一反饋”制度,并對評價結果不理想的機構開展業務提示,助力主承銷商補短板、鍛長板,持續發揮市場評價的長效引導作用。對此,有業內專家表示,這一機制打破了傳統“只評不改”的模式,通過個性化診斷和精準化指導,為機構提供清晰的改進路徑,將推動形成“評價-反饋-提升-再評價”的良性循環,促進主承銷商隊伍執業能力的整體提升。
(來源: 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