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將于5月20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為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筑牢了堅實的法治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著“56789”的亮眼成績,即民營經濟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然而,長期以來,民營經濟在發展中始終面臨著一些難點、堵點、痛點問題,如市場準入壁壘、融資難融資貴、產權保護不到位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如今,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猶如一場“及時雨”,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
民營經濟促進法充分彰顯了公平競爭的理念,為民營企業營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等規定,讓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生產要素獲取等方面享有平等權利。
該法還著重加強了對民營企業產權的保護,讓民營企業家能夠安心經營、放心投資。“有恒產者有恒心。”產權保護是激發民營企業家創業創新積極性的關鍵。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規定產權保護的相關內容,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查處侵犯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和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違法行為。從法律層面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讓他們能夠心無旁騖地專注于企業發展,敢于加大投資、勇于創新。
在支持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方面,民營經濟促進法也給予了有力支持。當前,科技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更是如此。法律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經濟組織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等,為民營企業在科技創新領域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這將鼓勵更多的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參與科技創新,提升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在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要讓民營經濟促進法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政府部門要加強對法律的宣傳和解讀,讓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了解法律的內容和精神,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嚴格依法行政,落實好法律規定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服務和監管,營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及時解決民營企業在發展中遇到的法律糾紛,為民營企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民營企業自身也要增強法治意識,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權,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在法治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是我國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也是民營經濟發展的一個新起點。它為民營企業提供了堅實的“法治靠山”,讓民營企業在發展的道路上更加有底氣、有信心。在未來的日子里,我們相信,民營企業在法治的護航下,一定能夠乘風破浪,勇往直前,為我國經濟的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