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險公司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陸續披露,償付能力情況也隨之出爐。截至5月6日,已有156家保險公司披露了償付能力情況。其中,5家險企償付能力不達標,均是由于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
受訪專家表示,險企償付能力達標除了要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還需要針對公司治理和各類風險的具體指標和管理內容,落實監管要求,提高管理效果,從而提升風險綜合評級水平。
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是主因
根據監管規定,險企償付能力達標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風險綜合評級水平在B類及以上。其中,風險綜合評級由監管部門評定,險企在每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披露的最近兩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通常為上季度和上上季度的評級。
截至5月6日,已有156家保險公司披露了最新一期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結果。
具體來看,評級為A類的險企共54家。其中,美亞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廣東能源財產保險自保有限公司等6家財險公司和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荷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等9家人身險公司償付能力綜合評級為A類最高級別的AAA級,另有24家為AA級,15家為A級。
評級為B類的險企共97家,其中56家為財險公司,41家為人身險公司。分級別來看,23家險企評級為BBB級,49家為BB級,25家為B級。
此外,華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匯人壽”)、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華農險”)、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財險”)、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5家險企的最新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為C類,不滿足償付能力達標的標準。這5家公司在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上均已達標,因此,其償付能力“亮紅燈”主要與風險綜合評級相關。
梳理上述5家險企的償付能力報告,影響其風險綜合評級的主要因素,包括公司治理、可資本化風險、聲譽風險、操作風險等方面。
例如,安華農險和華匯人壽均在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C類,主要是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風險或整改尚未完成;華安財險在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公司最近兩期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均為C,主要是因為在可資本化風險、聲譽風險、操作風險等領域存在一定風險。
對此,普華永道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中國金融行業管理咨詢合伙人周瑾表示,在風險綜合評級較低的保險公司中,公司治理方面,“三會一層”(?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的運作不規范、董監高的履職存在瑕疵、關聯交易占比高或披露不全等問題較為普遍。風險綜合評級是監管機構基于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和各類風險相關指標的表現得出的綜合評判結果,因此,保險公司除了要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在安全水平之上外,還需要針對公司治理和各類風險的具體指標和管理內容,落實監管要求,提高管理效果,才能獲得較好的評級結果。
3家風險綜合評級升至B類
今年一季度,還有部分險企的風險綜合評級由此前的不達標上升至B類及以上,成功“摘帽”。
人身險公司方面,三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峽人壽”)、北大方正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大方正人壽”)在最近一次風險綜合評級由此前的C類上升至B類。財險公司方面,珠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今年一季度的最新一期風險綜合評級也上升至B類。
從改進舉措來看,三峽人壽在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為戰略風險等,當前正在持續推進第二輪增資和業務恢復等工作,多措并舉改善公司風險狀況。三峽人壽公告顯示,今年3月17日,三峽人壽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第二輪增資擴股方案的議案》。根據該議案,三峽人壽注冊資本由約15.37億元增加至30.33億元,股份總數由約15.37億股增加至約30.33億股。
北大方正人壽表示,公司根據監管規則對風險綜合評級的各大類風險和子類風險進行分類管理。關于可資本化風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公司繼續加強償付能力充足率的管理并提升資本質量。關于難以資本化風險,公司分解指標的管理職責,要求加強管控和自評估,持續改進和提升指標狀況,對于薄弱指標,積極組織整改,并定期追蹤改善情況。
展望未來,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預計未來險企資本補充需求依然較強,尤其是中小險企仍將面臨較大的資本補充需求,“一方面,中小險企要通過股權融資、引入戰略投資者、增強利潤留存、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等方式多元化補充資本金,提高償付能力充足率。另一方面,需要加強風險管理,控制風險成本,優化投資組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運營效率,提升風險綜合評級,從而提升償付能力水平。”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