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內獲悉,金融監管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近日向業內下發了《人身險產品“負面清單”(2025版)》(以下簡稱“2025版‘負面清單’”)。
整體來看,2025版“負面清單”系統梳理了人身保險產品設計、條款、定價及報送環節的103項違規問題,涵蓋條款表述模糊、責任設計異化、費率測算失真、報送管理混亂等核心領域。
“這已經是監管部門連續第5年印發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從2021年版的73條到如今的103條,呈現出監管動態治理,不斷細化、從嚴的趨勢與導向。”業內人士表示,“負面清單”既是人身險公司產品開發的對照參考,也是監管部門進行產品管理的重要抓手,旨在遏制誤導銷售、侵害消費者權益及市場無序競爭,倒逼保險公司回歸保障本源,提升產品透明度與公平性,推動行業規范化發展,維護金融市場穩定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金融監管總局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保險業原保險保費收入約5.7萬億元,其中人身險業實現保費收入4.26萬億元,占據行業絕對大頭。
“‘負面清單’正是通過明確禁止性要求,來強化人身險產品的合規性。”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新與風險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龍格表示,“負面清單”涵蓋人身保險產品的全流程,包括條款表述、產品設計、費率厘定及報送管理等,是促進保險公司合規經營的重要參考。
首版“負面清單”發布于2018年。彼時,原銀保監會對人身險產品列明了52條開發設計“紅線”,并于2019年建立了人身險產品通報制度。2021年起,原銀保監會發布2021版人身保險產品“負面清單”并持續至今。
從數量上看,近年來“負面清單”持續擴容,從2021版的73條到2022版的82條,再到2023版的90條,2024版增至94條,直至如今2025版的103條。金融監管總局明確要求,各公司要認真對照“負面清單”持續加強對產品精算工作的管理,切實提升合規經營意識。各公司總精算師要切實履職盡責,持續提升專業性、獨立性和職業道德,做好產品的全周期管理。
“監管持續更新‘負面清單’體現出動態治理思路,高頻更新更是反映出監管部門對市場風險的前瞻預判與快速反應。”龍格表示,通過逐年細化規則堵塞漏洞,引導行業回歸保障本源,遏制創新擦邊與市場亂象,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負面清單’也是險企進行產品管理的重要抓手。”某人身險行業資深從業者在受訪時表示,“負面清單”為行業未來產品開發方面提供了思路和啟發,可以提高保險產品設計的合理性,避免“踩雷”。對消費者來說,也可以提前預判,減少糾紛。
相較2024版“負面清單”,2025版“負面清單”新增了9條內容。其中,涉及產品條款表述2條,涉及產品責任設計2條,涉及產品費率厘定及精算假設3條,涉及產品報送管理2條,另有6條表述進行了調整。
“從‘負面清單’更新趨勢來看,是愈發適應市場發展需要的,體現出行業重點關注的一些新問題和新風險。”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表示,2025版“負面清單”新增內容集中圍繞在三個方面,分別是近年來監管持續推進的“報行合一”、萬能險條款設計、健康保險等方面。
“問題導向是其核心思維,但根本目的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王國軍表示,如在健康保險方面,以往產品設計存在既往癥定義不明等問題,導致健康險理賠糾紛頻發。2025版“負面清單”第24條明確提出,“健康保險的既往癥未明確表述為‘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險人已患且已知曉的疾病’”,其中“且已知曉”為新調整內容。
“整體來看,新增的9條內容,呼應了2024年銀保渠道手續費惡性競爭、萬能險變相加保套利等行業痼疾,對行業來說是一種針對性補漏。”龍格說。
與2024版“負面清單”新增內容重點涉及增額終身壽險、養老年金和包含慈善贈藥服務的醫療險不同,2025版“負面清單”新增內容要求嚴格落實“報行合一”,即保險公司在條款報備時報備附加費用率與實際的費用率應一致。此前保險公司費用率最主要的部分就是支付給銷售渠道的手續費,或者銷售人員的傭金。
在新增的表述中“報行合一”相關內容有5項,其中多項涉及費率厘定,包括“交費期間10年及10年以上的長期險,預定附加費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兩年,與實際情況相悖”“銀保渠道部分保險期間和繳別下,傭金手續費比例較高,產品設計審慎性不足”等。
“過去,由于人身保險業同質化競爭嚴重,保險公司費用管理普遍較為粗放,實際費用超出了產品報備時的水平,出現‘報行不一’的情況,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也是虛假費用、虛假投保、虛假退保等問題的根源。”龍格表示,監管此次將相關內容列入“負面清單”,正是要求備案材料與實際銷售一致,防止保險公司通過多口徑報送虛增費用或變相返傭,遏制渠道套利與銷售誤導,倒逼機構規范費用列支與渠道管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在當前低利率市場環境下,有利于保險公司防范費差損風險,倒逼其更加注重產品創新和服務質量提升。
從2023年8月開始,監管部門就相繼發布了《關于規范銀行代理渠道保險產品的通知》《關于銀保產品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先后在銀保渠道、經代渠道落地“報行合一”。
“從當前來看,‘報行合一’仍是未來一段時間監管部門的關注重點。”王國軍認為,“報行合一”并非簡單要求執行與備案的備用水平一致,更需要保險公司在設定費用比例時做到合理與審慎。此次2025版“負面清單”列入“銀保渠道部分保險期間和繳別下,傭金手續費比例較高”劃定紅線,正呼應了個別險企在推進銀保渠道“報行合一”時為提高競爭力而調高產品傭金比例的現實。
與此同時,“報行合一”嚴格執行的邏輯還在產品報送管理維度有所體現。比如,2025版“負面清單”增加“銷售渠道同時報送‘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中的多個不符合‘報行合一’相關要求”“對不予備案但已經開展業務的產品,未及時停止銷售”。
談及當前人身險業在產品設計方面的一些痛點,不少專家都強調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的問題。比如大多數險企的產品集中在增額終身壽險、重疾險、醫療險等“老三樣”,且產品形態、保障責任也較為相似。
“這一方面,是由于保險產品的開發周期長、投入成本高、市場風險大,很多保險公司,特別是小保險公司傾向選擇‘跟隨策略’,復制市場上已有的成功產品。”某資深業內人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長期以來,人身險業“渠道為王”的模式讓保險公司過于依賴銷售渠道,而忽視了產品本身的打磨和創新。
“消費者對同質化產品往往難以區分優劣,保險公司最終只能陷入價格戰的漩渦,價格戰又會進一步壓縮保險公司的利潤空間,削弱其創新能力,形成惡性循環。”上述業內人士坦言。
“當前壽險業產品同質化嚴重,面臨創新與風險平衡的困難。”王國軍建議,對險企而言,要鼓勵差異化保障創新。比如,可建立條款通俗化標準,強化精算假設穿透管理;再比如,可運用AI技術監測銷售誤導,優化動態產品退出機制。特別是對精算師而言,要多多到一線調研,根據客戶需求設計市場需求的產品。
來源: 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