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樓是一棟商住兩用樓,人員密集,前幾天剛著了火,可如今堆物堆料的情況依然沒什么改變。”海淀區定慧福里南區的居民看著樓道內堆積的各種雜物就害怕。據了解,北京不少小區樓道里停滿電動車、堆著各種雜物,充電車棚堆放大量廢舊家具、紙箱等易燃品,安全隱患重重。
剛著過火,樓道內雜物依舊,原因無他,就是沒把雜物的易燃風險當回事。有人覺得,堆放雜物不一定會著火,就算著火也不一定會殃及本樓道;面對勸阻,有人甚至表示“出了事我負責”。事關生命安全,不僅抱著僥幸心理,還無視法律法規,真是糊涂。
一次不當事可能沒事,次次不當事、處處不當事,必然會出事,一次次火災就是教訓。有些物品本就易燃易爆,眼下天干物燥,火災發生概率陡增。雜物堵塞公共通道,一旦發生意外,救援每遲到一秒,生命便多受一分威脅。2月4日,海淀區一居民樓突發火災,燃燒物是公共陽臺堆放的雜物;2月9日,昌平區某小區發生災情,造成單元門平臺堆積的被褥、衣物等過火燒損。
一次次警鐘,為何沒能換來居民的警醒?很多小區公共區域亂堆亂放依舊。一方面,有些居民舊觀念與老習慣沒改,認為門前空地誰占就是誰的。鄰居看有人堆放雜物沒事,也跟著“圈地”,久而久之,小區公共區域成了“雜貨鋪”。另一方面,物業管理缺乏剛性約束,上門協調往往受到部分居民的敷衍甚至抵制。居民不聽勸、物業管不了,軟的沒人聽、硬的來不了,導致小區“勿放雜物”的提示語下,雜物常常照堆不誤。
少數居民的陋習不能放任不管,全樓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保障。從《民法典》到《消防法》,都有小區公共區域不得堆放雜物的規定。《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也指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對單位最高可罰5萬元,對個人可罰500元。對執意在樓道堆放雜物的居民,既要有苦口婆心的耐心,也要有關鍵時刻堅決下手清理的“狠心”。按規定辦事,不是不講人情,而是講救命的大道理,倒逼居民養成不在樓道堆放雜物的好習慣。
當然,對居民提要求的同時,也要傾聽居民的訴求。比如西城區真武廟路二條3號院,大門外就是市政道路,無其他空間可以停放車輛,居民只能把車停在小區通道處。此前小區嘗試給充電樁安裝阻燃板,但充電位本就緊張,拿不出更多空間安置阻燃板。對于這部分居民,在強調消防意識、重申“勿堆雜物”的同時,也要把他們的急難愁盼當事兒,想辦法解決基礎配套設施不足的問題。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防火工作中最大的隱患就是不當事,小區公共區域堆放雜物的老毛病該改了,無處不在的僥幸心理該丟了。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