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2025年4號)顯示,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貸款三查不盡職、未與借款企業共同承擔抵押物財產保險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東莞監管分局對其罰款合計95萬元。
鄧旭輝(時任廣州銀行東莞分行公司金融部業務六部副總經理)、鄧裕通(時任廣州銀行東莞分行公司業務六部客戶經理)分別被警告。
以下為原文:
(來源: 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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