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滬深交易所發布修訂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評價指引。從整體看,評價指引在加強信息披露監管、嚴懲財務造假、強化現金分紅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等方面進行完善。
滬深交易所表示,將根據修訂后的評價指引開展2024至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
鼓勵上市公司加大現金分紅力度
本次修訂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提升現金分紅對評價結果的影響權重,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實施現金分紅。
一是細化分紅加分情形。評價指引進一步明確,制定披露中長期分紅規劃、合理提高股息率、一年多次分紅等加分情形,鼓勵上市公司加大現金分紅力度,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
二是明確不分紅減分情形。評價指引將具備分紅能力但長期不分紅的行為納入減分情形,通過評價減分機制,加強監管約束,督促不分紅公司實施分紅,推動上市公司樹立良好投資者回報意識,積極、合理實施現金分紅。
在突出回報投資者導向上,滬深交易所均單設關于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情況的評價條款,推動上市公司綜合運用多種方式提升投資價值,提升投資者回報水平,維護資本市場穩定。
例如,上交所重點關注“提質增效重回報”倡議響應情況、回購增持實施情況以及市值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情況,推動上市公司持續提升投資價值。深交所重點關注公司是否積極響應“質量回報雙提升”行動倡議,積極合理實施現金分紅和股份回購,壓實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體責任。
更聚焦信披真實性底線要求
本次修訂還對當前投資者廣泛關注的一些重點事項在評價體系中予以針對性回應。
更加聚焦信息披露真實性的底線要求。評價指引落實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要求,將公司財務真實性存在重大疑點、募集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納入重大負面事項清單,進一步加大扣分力度,推動上市公司提高規范運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同時,還特別關注投資者反響強烈的信息披露文件編輯錯誤等情形,加大減分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內部控制。
壓實聲譽管理責任
滬深交易所還積極推動上市公司壓實聲譽管理責任,完善投資者關系管理情況相關評價內容,引導上市公司積極維護自身價值和形象。
強化董事履職保障。例如,上交所新增為獨立董事依法履職提供保障的評價指標,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內部監督作用,推動公司提升規范運作水平。深交所把上市公司未向董事及高管依法履職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形納入減分事項。
滬深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將助力構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的長效機制,發揮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的正向引導作用,壓嚴壓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責任,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筑牢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基石。
(來源: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