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網站近日公布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新銀罰決字〔2025〕1-2號)。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違反支付結算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征信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對其警告,并處罰款133.5萬元人民幣。
時任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行長助理蘇某對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對其罰款7萬元人民幣。
以下為原文:
(來源: 中國經濟網)
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網站近日公布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新銀罰決字〔2025〕1-2號)。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違反支付結算業務管理規定;違反征信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對其警告,并處罰款133.5萬元人民幣。
時任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行長助理蘇某對違反反洗錢管理規定的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對其罰款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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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