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榆林市把落實“三個年”活動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結合起來,聚焦“守底線、抓發展、促振興”,不斷提升產業就業助農增收能力,聚力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打好鞏固銜接振興“組合拳”,不斷推動鄉村發展、鄉村振興全面轉型升級。
強產業穩就業
榆林市堅持把促進脫貧人口增收作為鞏固脫貧成果的硬指標、硬任務,聚焦產業發展和穩崗就業持續發力,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
持續發展壯大“4+X”特色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庭院經濟和小種植、小養殖、小田園、小加工、小商貿等“五小”經濟。嚴格落實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促進產業發展政策,中省資金用于產業項目占比不低于60%,市級資金占比不低于70%。強化脫貧人口穩崗就業,全面落實交通補助、勞務補助等各項就業補助政策,實施有組織勞務輸出,打造區域勞務品牌,保持脫貧人口務工規模穩定在14萬人以上。深入實施“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聚力解決脫貧家庭畢業生就業問題。建立返鄉回流脫貧勞動力跟蹤服務臺賬,做到動態監測、動態管理。
固成果強保障
緊盯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做到各類問題靜態清零、動態保障。
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全市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所標準化中心小學和1所中心幼兒園,毗鄰鄉鎮至少建設1所能夠滿足周邊需求的標準化初級中學,人口相對集中的村要設立教學點和鄉鎮幼兒園分園。2023年,中央、省級和市級資助資金義務教育階段共安排資金3682萬元;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覆蓋12個試點縣市區,涉及學校603所。完善住院先診療后付費政策,持續做好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大病集中救治、家庭醫生慢性病簽約等服務,確保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100%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持村集體新建公有產權衛生室,保持鎮村醫療機構和人員“空白點”動態清零和能力達標。持續抓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施危房改造622戶,抗震改造30戶。常態化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敲門入戶”大排查,聚焦水量、水質、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提升10萬人飲水安全水平。
抓監測筑防線
健全完善縣鄉村三級監測網格體系,扎實開展全部農戶動態監測排查,確保不出現整村整鄉返貧。
大力推廣“明白紙”“獲得清單”等經驗做法,組織動員“四支隊伍”和網格員,依托陜西省防返貧監測預警平臺,常態化排查化解風險隱患。積極防范化解受新冠疫情、旱澇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影響返貧致貧風險,對遭遇突發事故或受災情疫情疾病等影響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通過“綠色通道”先行救助。全面落實困難家庭醫療救助、教育資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幫扶措施,做到應助盡助、應幫盡幫。
盯重點抓落實
加大佳縣、清澗、子洲3個省級重點縣幫扶力度,在“三保障”和飲水安全、財政、金融、土地、人才、項目、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的同時,市級財政每縣傾斜支持1000萬元。
加大92個安置區產業培育和就業幫扶力度,強化有組織勞務輸出,推動就業幫扶車間、社區工廠吸納就業,支持搬遷群眾自主創業,確保有發展意愿的搬遷戶每戶有一個產業幫扶項目或至少一人就業。
持續解決易地搬遷群眾新增人口住房需求、安置社區維修基金歸集、消防設施配備和維修基金收繳等問題,確保搬遷群眾穩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抓實8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鎮、36個重點幫扶村發展,細化完善市級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并加強分類指導,確保各類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發揮作用。
強監管重實效
以開展項目建設質量提升年活動為契機,全力推進銜接資金監督管理質量、項目監管指導質量、扶貧資產后續管護質量“三個提升”。
提升銜接資金監督管理質量,中省銜接資金支出進度在4月、6月和9月分別不低于30%、50%、75%,月度支出進度達到全省平均進度或者序時進度。提升項目監管指導質量,通過加強入庫項目審核、定期開展入庫項目動態調整、簡化農村急需小微項目審批程序、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銜接資金支持的農村小型工程項目、開展銜接資金項目跟蹤審計和專項檢查等措施,提高項目建設質量。提升扶貧資產后續管護質量,開展2021—2022年已建成項目資產摸底、確權、登記、移交工作,加強經營性資產風險監測,將規范確權到村集體的扶貧項目資產納入農村集體“三資”平臺,規范后續管護運營和收益分配,嚴格項目資產處置,確保長期穩定發揮效益。
補短板揚優勢
以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為重點,以“十鎮百村”示范工程創建為牽引,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統籌推進鄉村建設工作,啟動662個村的“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啟動建設市級示范鎮35個、示范村236個,大力支持郝家橋村、高西溝村等6個村創建鄉村振興楷模村。持續推進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新改3.28萬座農村戶廁,打造53個生活垃圾分類試點鄉鎮,有序實施95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自然村通硬化路900公里。開展村莊清潔行動和綠化美化行動,統籌打造100個美麗鄉村。
持續落實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村“一約四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常態化排查整治侵害婦女兒童、精神障礙患者、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問題。探索推行“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加大致富帶頭人、“土專家”“田秀才”、鄉村工匠培養培訓力度,鼓勵引導鄉賢、大學生、退役軍人回歸家鄉、建設家鄉。